近年來,我國醫療器械高速發展,增速遠超全球水平,但規模、技術與國際市場還有很大差距。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有利政策,從三個環節上提升國產醫療器械創新能力、實現國產化替代——扶持產品研發、加快產品上市、鼓勵產品采購。
2015年國務院印發的《中國制造2025》強“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列為重點突破發展的十大領域之一,提出“提高醫療器械的創新能力和產業化水平,重點發展影像設備、醫用機器人等高性能診療設備,全降解血管支架等高值醫用耗材,可穿戴、遠程診療等移動醫療產品”,這也被認為是國家明確要推進高端醫療器械國產化替代的信號。
國家近三年也不斷鼓勵和促進醫療器械的創新發展,從“十三五”戰略規劃等頂層設計逐步向下落實到了具體政策,不斷強調發展創新醫療器械的重要意義。
扶持產品研發
在醫療器械研發的環節,國家通過對重點研發計劃等重大專項的扶持來提升我國醫療器械產業自主研發技術水平,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2015年,科技部聯合衛計委、工信部、食藥監、衛生部等部門,將科技部管理的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等13個部門管理的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整合形成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并且啟動了包括了“數字診療設備”、“生物醫用材料研發與組織器官修復替代”等與高端醫療器械相關專項的試點工作。
此外,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也已經從最開始的上海擴展到了廣東和天津兩地,該制度的落地意味著,將以往醫療器械注冊和生產解綁,能在無形中不斷將研發創新和規?;a等要素進行合理配置,激發醫療器械創業創新發展的活力,使得醫療器械創新者能夠專注于產品研發。
加快產品上市
為了集中力量加快醫療器械的上市效率,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CFDA)分別在2014年3月和2017年1月開始實施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程序和醫療器械優先審批程序。
兩者對產品的申報要求有所不同,但最主要的區別在去申報方式,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程序針對的是臨床申請和審批階段的產品,被納入的產品可獲得研發和后續優先審批的待遇,還需要進一步提交上市申請,而醫療器械優先審批程序針對的是上市申請階段的產品,需要同時提交注冊申請材料和優先申請。
鼓勵產品采購
國家衛健委有關負責人在此前與網民在線交流醫療設備問題時表示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確保財政資金有限采購國產醫療設備。同時,衛健委還將制定和完善醫療衛生機構裝備標準,知道醫療衛生機構按功能定位合理配置適宜的醫療設備,推進發展應用國產醫療設備。